车被扣了,才知道卖家不是车主 ——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综治中心联动化解一起无权处分车辆交易纠纷
2026/11/06 01:01 来源:社区文化网 阅读:64.4万
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综治中心深化“法院+综治+工商联”总对总联动机制,通过审前委派、分层释法、利益平衡,成功化解一起二手车无权处分买卖合同纠纷,既避免了“一纸判决”带来的执行难题,引导当事方树立诚信履约意识,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。
纠纷缘由
此次纠纷源于杨某与宋某之间的车辆买卖问题。2021年12月20日,双方签订《车辆买卖协议》,约定宋某将一辆福田牌轻型厢式货车以24000元出售给杨某。次日,杨某全额付款,宋某交付车辆。然而,2024年9月12日,甘肃省某区人民法院向杨某送达执行裁定书,裁定扣押案涉车辆。杨某此时方才得知:车辆所有权人为赵某,且已抵押给某商业银行,宋某并非车辆所有权人,属于无权处分。杨某遂主张买卖合同无效,要求宋某全额返还购车款,双方协商未果。杨某了解到县综治中心可一站式化解纠纷,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前往并提出诉求。
化解经过
接到诉求后,县综治中心主动介入,安排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受理此案。经研判,该案涉及无权处分、合同承诺、权利负担披露及双方过错程度认定等多个法律问题,若径直进入诉讼程序,耗时较长且可能面临执行难题。综治中心随即启动联动机制,将案件纳入审前委派调解程序,联合县工商联共同调处。
调解员首先厘清争议焦点:杨某主张宋某刻意隐瞒车辆权属及抵押情况,构成欺诈;宋某则抗辩已事先告知权属情况,对抵押登记并不知情。经审阅协议及付款凭证,调解员查明:协议中明确载明宋某承诺车辆无债务及法律纠纷,但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杨某交易时知晓车辆并非宋某所有;同时,杨某付清全款后长达三年未办理过户登记,未尽到审慎核查义务,自身亦存在履约疏漏。
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,调解员采取“背靠背释法、面对面平衡利益”的调解策略。一方面,向宋某释明无权处分及违约责任相关法律规定,明确其承诺与事实相悖,应承担相应责任。宋某认可过错,但提出杨某占有使用车辆近三年,应扣除使用费,仅同意退还部分购车款。另一方面,向杨某客观释明交易风险,告知其负有查验权属、办理过户的注意义务,引导其理性调整诉求预期。经过多轮分层沟通,双方逐步缩小分歧,就退款金额达成一致,宋某表示愿意当场筹款履行。
化解成效
在综治中心的主持下,双方自愿解除《车辆买卖协议》,宋某向杨某返还购车款18000元,纠纷一次性了结。调解协议当场签署生效,宋某当场履行退款义务。杨某如释重负:“车被扣了,钱也差点打了水漂,没想到在综治中心一处地方就解决了!”
经验启示
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二手车无权处分买卖合同纠纷。“车被扣了,才知道卖家不是车主”——这句当事人的无奈感慨,折射出二手车交易中权属不清、权利负担不明的常见风险。以往,群众遇到此类纠纷,往往在“自己协商”和“去起诉”之间左右为难:自己协商,对方推诿扯皮;去起诉,费时费力还可能面临执行难题。临泽县综治中心依托“法院+综治+工商联”总对总联动机制,将纠纷在审前实质性化解,既维护了买受人的合法权益,也避免了矛盾进入诉讼程序后的对抗升级。本案的成功化解说明,综治中心是群众遇到矛盾纠纷时“找得到、信得过”的地方:调解员兼顾合同约定、履约事实、过错程度和标的物实际使用情况综合平衡双方利益,并通过以案释法引导市场主体诚信履约,助力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交易环境,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和调解温度。
(来源: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委政法委 魏晓宁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