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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后调解“加时赛”  纠纷止步二审前——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法院金佛寺法庭实质性化解涉农制种合同纠纷

2026/11/05 23:04 来源:社区文化网 阅读:67.5万

近日,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金佛寺法庭践行实质性解纷司法理念,用好判后调解“加时赛”,在一审判决送达、当事人提交上诉材料、案卷移送二审之前的关键节点,由承办法官持续跟进判后答疑、组织调解,成功促成一起制种回收合同纠纷当事人达成和解,被告当场付清全部款项,上诉人撤回上诉,矛盾纠纷在进入二审前圆满化解。

该案系一起涉农制种纠纷。2025年5月,某农民专业合作社与王某签订基地繁种合同,约定由合作社为王某代繁胡萝卜种子。合同签订后,合作社组织本村十余户农户开展制种工作,并按约定交付种子。后双方就种子质量、结算单价、服务费等事项产生分歧,协商未果,合作社诉至法院。案件经一审审理作出判决,支持了合作社部分诉讼请求。合作社对裁判结果不认可,在法定上诉期内向法院提交上诉材料,案件即将移送二审审理。

案卷移送不是终点,矛盾化解才是目标。承办法官没有简单“一移了之”,结合案件事实清楚、争议焦点集中,双方仍存在协商空间的实际情况,依托判后答疑契机,主动启动判后调解工作,采取背对背方式分头释法明理。针对欠款方王某,法官详细讲解拖欠制种款的法律后果,告知其案件进入二审将增加时间、经济成本,若后续进入强制执行,还将面临失信惩戒等法律风险;同时立足涉农纠纷特点,与合作社充分沟通,引导双方换位思考、互谅互让,合力寻找和解平衡点。

经过多轮耐心疏导,双方达成一致和解方案:合作社在服务费上作出合理让步,王某当场一次性付清制种款52000余元、服务费5000元及案件诉讼费用。在法官见证下,王某当场筹措资金完成给付,合作社同步通知参与制种的十余户农户领取款项。在确认全部农户足额收到种款后,合作社向法院提交撤回上诉申请。该案无需再经过二审审理、后续执行环节,一次性实质性化解,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,节约司法资源。

“判后调解是延伸审判职能、做实矛盾实质性化解的重要抓手。在当事人提交上诉材料、案卷移送二审之前,抓住窗口期开展调解,推动款项当场兑现,以履行促和解,既保障农户权益及时落地,又避免当事人陷入漫长诉讼,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。” 承办法官介绍道。

金佛寺法庭将持续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坚持 “抓前端、治未病”,用好上诉移送前这一调解 “黄金窗口期”,持续做实判后答疑、判后调解,着力推动涉农纠纷源头化解、实质化解,以优质司法服务护航乡村振兴,不断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、满意度。

(来源: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  包丽)

编辑:崔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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