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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失的代驾员:检察官抽丝剥茧 戳穿醉驾脱罪谎言

2026/10/27 10:18 来源:社区文化网 阅读:54.7万


凌晨零时48分,甘肃省酒泉肃州区南大街,一辆白色越野车醉酒肇事撞向路边。特警赶到时,驾驶人巫某某坐在驾驶位,现场承认是自己开车,车内酒气浓烈。到案后,巫某某三次做有罪供述,对自己醉酒驾车肇事的事实供认不讳,血液酒精含量达317毫克/100毫升,远超醉驾标准近四倍,自愿认罪认罚,案件看似事实清楚。

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,巫某某突然翻供,辩称是一名“老哥”帮忙开车,自己坐在副驾,肇事者出事之后跑了,但却说不出对方任何信息。承办检察官敏锐判断这是虚假辩解,没有简单采信供述,牢牢立足客观证据开展审查。

开庭审理时,巫某某进一步编造出新说辞:称自己事发前找了一名路边代驾,现金付酬,事故后代驾怕担责逃逸。既无订单、无支付记录,也无法描述代驾体貌特征,仅有被告人单方面口头陈述。

合议庭鉴于出现新辩解,向检察机关发出补充侦查建议。承办检察官扛起补侦重任,把突破口锁定在事故发生到特警抵达的短短180秒时间窗口。

检察官联合侦查人员逐帧复盘监控,结合现场物证、车辆技术说明、目击证人证言开展核验:一是勘验物证显示,只有主驾驶安全气囊留有巫某某的血迹,副驾驶气囊干净无血迹,证明碰撞瞬间巫某某身处驾驶位;二是调取车辆4S店说明,该车车门开启车内阅读灯会自动点亮,但180秒监控画面中车内灯光从未亮起,证明特警到场前车门没有打开,不存在人员开门逃跑的条件;三是两名过路出租车司机证实,事故后没有看到任何人从车上下来。

几组客观证据形成完整闭环,直接否定了“代驾肇事逃逸”的辩解。检察官继续深挖线索,发现巫某某所说邀约聚餐的“老哥”查无此人,提供的号码为空号。同时在其手机中查获聊天记录,证实其案发后还试图托关系找门路,妄图逃避刑事处罚。

检察机关形成详实补侦回函,逐项对虚构代驾的谎言进行证据驳斥。法院采纳检察意见,一审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巫某某拘役三个月,并处罚金7000元。巫某某不服上诉,依旧以“代驾”为由要求改判无罪。面对扎实的证据链,巫某某最终申请撤回上诉,二审法院裁定准许,一审判决生效。

办案检察官感言:犯罪嫌疑人翻供只需要口头改口,但检察机关必须坚守客观公正立场,不依赖口供定案。口供随时可能变化,但物证、监控、证人证言不会说谎。本案中,被告人原本自愿认罪认罚,可以获得从宽处理,却心存侥幸不断编造谎言,试图虚构“隐身人”脱罪,最终非但没能逃脱法律制裁,还消耗了悔罪从宽情节。

醉驾危害公共安全,而检察官的职责,就是在口供反复变化的复杂案件中,以客观证据还原案件真相,守住法律底线,不让虚假辩解蒙蔽事实,维护司法公正。

(来源: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程辉)

 

编辑:崔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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